1.负责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制定本行政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生活污泥处置建设规划,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要求,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指导城镇雨污分流、排污口截污工程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负责对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中水回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股室: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组织、落实建筑工程扬尘管控措施。督促在监在建项目百分百做到周边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按照上级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责任股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管股)
3.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责任股室:建管股)
4.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督促集中供热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城市清洁取暖工作。(责任股室: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5.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置;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做好城镇主要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等保洁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指导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城管执法环卫绿化部门做好小区绿化及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责任股室:环卫站、业务股、公用事业和物业管理股)
6. 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渣土车道路抛洒、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治理,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处置。(责任股室:城市管理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