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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5 14:36:51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县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的通知》(陇环督办函〔2024〕1号)文件要求,对标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陇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办发〔2024〕 47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6项职能,现将我局 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负责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制定本行政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生活污泥处置建设规划,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要求,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指导城镇雨污分流、排污口截污工程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负责对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中水回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股室: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履职情况:一是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我县共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是陇县污水处理厂和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陇县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6年,厂区占地37亩。因原生产线无法满足现行污水排放标准,2020年8月在陇县污水处理厂新建了一条10000吨/天生产线,原生产线2021年10月停止运营。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16年,厂区占地46.6亩,2020年9月对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0吨/天。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运营。进一步压实污水处理厂监管责任,加大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完善周检查监管机制,科学管理。定期填报陇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报表,将每月的运行基本情况上报到全国城镇污水管理系统。2025年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644.57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632.45万吨,处理率为98.12%。出水标准均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县城污水均得到处理。三是基础设施提升。1.西大街地下雨污分流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新安装DN600污水管道665m,制作污水井17座,安装DN800雨水管675m,制作雨水井17座 ,沥青铺设15470㎡。2.东大街地下雨污分流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新安装DN600污水管道1071m、DN500管道32m,浇筑污水井29座,DN1200雨水管道1037m、DN1000管道32m、DN800管道55m。浇筑雨水井29座,砌筑收水口49座。3.北大街地下雨污分流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新敷设DN800雨水管道461m,DN1000管道43m、DN400管道95m,DN300管道260m。敷设DN500污水管498m、DN300管道90m。雨水检查井17座,污水检查井19座。4.南道巷+南街排水防涝工程,新敷设DN600雨水管239m、DN800雨水管250m、DN1000雨水管248m、DN1200雨水管276m,铺设各类型号支管及预留管487m,浇筑雨水检查井25座,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12265m²。5.尚德路地下雨污分流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污水管道550m,污水检查井10座 ,雨水管道583m,雨水检查井10座。四条主干道完成雨污分流后,在八月份的连续降雨中,路面无积水,县城无内涝点。6、营沟路项目,敷设DN1500雨水管网200m,检查井6座;DN600污水管网200m,检查井6座;东半幅路基整平、铺设水稳及沥青路面1800㎡;人行道铺设陶砖450㎡ ,路灯预埋PE通行套管235m。7.南道巷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拆除原人行道砖7515m²,拆除了全段的绿化带及树木,拆除原有路灯检查井及市政井盖98套;新铺贴人行道砖7515m²,安装路缘石1906m,浇筑混凝土垫层7515㎡,新安装路灯检查井盖45套,市政及自来水井盖41套,安装树池144套,栽植北美海棠144株。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组织、落实建筑工程扬尘管控措施。督促在监在建项目百分百做到周边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按照上级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责任股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管股)

履职情况:2025年共组织开展扬尘治理培训会1次、组织参加市级观摩会2次,开展宣传2次,与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4份,向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印发《陇县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办法>和<宝鸡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四个季度的建筑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通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解除信息等文件12份。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季度专项执法检查4次,联合县大气办巡查检查3次,市住建局督导检查5次、市大气办督导检查14次,高、中考期间夜查2次,共发现扬尘治理问题89条,现场整改32条,限期整改5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约谈建筑工地3个,企业9家企业负责人9人,经跟踪整改,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销号。

三、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责任股室:建管股)

履职情况:2025年新建项目6个,绿色建筑6个,等级为基本级,绿色建筑面积16.43万平方米,占全年总建筑面积的100%;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2次。

四、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督促集中供热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城市清洁取暖工作。(责任股室: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履职情况:2025年我公司共新建三个供热站、铺设热力管网共计2180米。其中:

新建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总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8MW,供热范围是老南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区域,配套建设污水源热泵系统、污水取退水系统、燃气锅炉系统、供热管网等辅助设施,今冬解决了轩苑印象陇州小区331户(供暖面积37976平方米)居民供暖问题。

新建碧桂园陇州府临时热源站,在碧桂园二期小区内建设临时热源站1座,安装8套60匹空气源热泵机组、泵房及配套设施,解决了该小区82户(供暖面积9586平方米)居民供暖问题。新建江河星城小区临时热源站,在江河星城小区内建设临时热源站1座,安装8套60匹空气源热泵机组、泵房及配套设施,解决了该小区43户(供暖面积5212平方米)居民供暖问题。

实施陇县主城区3号管网改造项目,铺设热力管网740米;陇县北区(北坡西路西段)管网改造项目,铺设热力管网540米;陇县环城东路供热管网建设项目,铺设热力管网约900米。

因燃煤锅炉拆除后,燃气锅炉作为主城区供热站唯一热源,在供暖前经局务会同意,我公司实施了陇县主城区燃气锅炉烟囱改造工程,对原有5台20蒸吨燃气锅炉烟囱进行提升改造,达到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标准。

五、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置;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做好城镇主要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等保洁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指导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城管执法环卫绿化部门做好小区绿化及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责任股室:环卫站、业务股、公用事业和物业管理股)

履职情况:一是着力完善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完好率。

根据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目标及《陇县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3年—2035年)》要求我局积极对接乡镇进行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的选址和建设,目前我县建设了9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且已全部投入运行。实现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目前,我县行政村有垃圾收集设施(房、池、库、箱)1395个,4分类垃圾桶4036个,设置收集点220个,配备垃圾转运车辆94台(其中压缩垃圾转运车3台),保洁车辆363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100%,同时严格按照《陇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定期管护,确保设施完好。二是着力构建收运体系,确保治理覆盖率。一是全面提升“户集”效果。推动落实《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我局指导乡镇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办法》的知晓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合理配备收运设施,提高农村垃圾前端收集效果;二是全面提升“村收”效率。完善村级保洁收运队伍,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村(居)保洁员等群体,将贫困户、留守老人等纳入村级垃圾清收队伍。同时强化村级收运效率,推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全面提升“镇运”频次。根据乡镇上报数据全面摸清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运行情况底数,配合各乡镇逐步完善各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时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中转站,安排专人专车随时与各乡镇联系,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外运处置,确保生活垃圾转运“日产日清”,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确保治理有效率。按照“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监管并重”的原则,推进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有序的运行。一是抓好农村环卫队伍建设。全县镇(乡)按照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了765名清扫保洁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负责村民小组生活垃圾的清扫和收运。二是全面推行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充分发动村民参与村庄垃圾治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完善了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三是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运行模式。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四级运行体系,确保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1月—12月共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1.88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办法,结合《陇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每月重点对镇(乡)、村保洁队伍建设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进行督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

六、 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渣土车道路抛洒、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治理,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处置。(责任股室: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履职情况:一是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对城区349家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6台,改造不达标设施23台,查处未安装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行为13起,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全覆盖;四是推进夜市烧烤与小火炉整治,规范烧烤商户36家,推行“无烟烧烤炉具”更换13台,取缔禁燃区小火炉35个,同步加强夜市周边保洁与秩序维护,实现“烟火气”与“洁净美”兼顾。

二是城区露天烧烤治理。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夏季烧烤夜市综合整治,加强夜市和室外烧烤摊点管理,确保露天烧烤炉具符合环保要求并净化油烟,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店外经营行为。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检查,全面整治违规使用煤炭(含木炭)烧烤,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以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攻坚行动。紧盯渣土运输关键环节防控要求,检查施工场地出入口20家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36辆次,整改扬尘隐患20个,查处扬尘抛洒4起。持续深化“铁腕治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篷布覆盖不严、严重超载、抛漏滴洒等违法违规现象;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逐步建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城管对重点区域24小时布控,形成城管领域建筑垃圾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