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委办《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宝环委〔2024〕1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内容,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1、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切实消除无证经营,做好禁燃禁放区烟花爆竹管控,保障烟花爆竹领域无事故。
2、强化矿山治理。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间接促进环保目标。
陇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