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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05 14:19:11

陇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的通知》陇环督办函20241号文件要求,对标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陇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办发202447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6项职能,现将我局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负责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制定本行政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生活污泥处置建设规划,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要求,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指导城镇雨污分流、排污口截污工程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负责对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中水回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股室: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履职情况:一是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我县共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是陇县污水处理厂和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陇县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6年,厂区占地37亩。因原生产线无法满足现行污水排放标准,2020年8月陇县污水处理厂新建了一条10000吨/天生产线,原生产线2021年10月停止运营。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16年,厂区占地46.6亩,2020年9月对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0/天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运营。进一步压实污水处理厂监管责任,加大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完善周检查监管机制,科学管理。定期填报陇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报表,将每月的运行基本情况上报到全国城镇污水管理系统。2024年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765.63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749.65万吨,处理率为97.91%。出水标准均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县城污水均得到处理。三是基础设施提升。1.千邑路道路排水工程,敷设雨水管道1995米 ,敷设污水管道1600米,雨污检查井75座,雨水收水井132座。2.陇马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敷设雨水管道1498米,支管697米,雨污检查井36座,雨水收水井68座 ,敷设污水管道770米,污水井31座。3.陇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敷设雨水管道1122米,检查井22座 ,敷设污水管道800米,检查井18座。建设排洪渠720米及安全护栏等附属工程。4.秦源西路道路长341米,敷设污水管道320米,污水井10座,敷设雨水管道238.6米,雨水井7座,雨水收水井14座。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组织、落实建筑工程扬尘管控措施。督促在监在建项目百分百做到周边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按照上级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责任股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管股)

履职情况:2024年共组织大型扬尘治理培训会1次、组织参加市级观摩会2次,开展宣传2次,与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向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陇住建发〔2024〕128号《关于开展全县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执法大检查的通报》《<陇县住建领域2024年—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住建领域扬尘管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10余份。组织开展季度执法检查4次,重大节假日检查4次,专项检查4次,市住建局来陇检查4次。累计检查在建工地32家,商砼企业1家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38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企业负责人4次6人。

三、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责任股室:建管股)

履职情况:2024年新建项目4个,绿色建筑4个,等级为基本级,绿色建筑面积8.51万平方米,占全年总建筑面积的100%;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2次。

四、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督促集中供热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城市清洁取暖工作。(责任股室: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履职情况:2024年根据《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7年)》(宝发〔2023〕8号)要求,为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本年清洁能源替代及新增供热面积118万(其中清洁能源替代68万,新增供热面积50万),新建上河郡供热站,在上河郡锅炉房原址,采用空气能热泵机组能源技术,已建成100台120匹低温型空气源热泵,供热负荷20兆瓦,配套供热管网及辅助设施的新能源供热站清洁能源供热站,供热面积约50万改造南岸新城供热站,在南岸新城供热站院内,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燃气调峰技术,以原有6台4蒸吨燃气锅炉基础,新建144台120匹低温型空气源热泵,供热负荷27.2兆瓦,配套供热管网及辅助设施的新能源供热站,供热面积约68万2024年11月22日由于天然气供应量不足,无法满足主城区供暖需求,经报请环保局同意,于11月22日启动备用热源燃煤锅炉进行供热,燃煤锅炉正常运行后,主城区各供热用户温度均已达到供暖要求,各项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五、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置;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做好城镇主要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等保洁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指导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城管执法环卫绿化部门做好小区绿化及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责任股室:环卫站、业务股、公用事业和物业管理股)

履职情况:一是着力完善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完好率。

根据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目标及《陇县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3年—2035年)》要求我局积极对接乡镇进行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的选址和建设,目前完成了7座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建设,剩余两座计划于今年申请配套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实现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目前,我县行政村有垃圾收集设施(房、池、库、箱)1669个,4分类垃圾桶3241个,设置收集点168个,配备垃圾转运车辆89台(其中压缩垃圾转运车1台),保洁车辆407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100%,同时严格按照《陇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定期管护,确保设施完好。二是着力构建收运体系,确保治理覆盖率。一是全面提升“户集”效果。推动落实《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我局指导乡镇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办法》的知晓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合理配备收运设施,提高农村垃圾前端收集效果;二是全面提升“村收”效率。完善村级保洁收运队伍,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村(居)保洁员等群体,将贫困户、留守老人等纳入村级垃圾清收队伍。同时强化村级收运效率,推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全面提升“镇运”频次。根据乡镇上报数据全面摸清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运行情况底数,配合各乡镇逐步完善各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时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中转站,安排专人专车随时与各乡镇联系,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确保生活垃圾转运“日产日清”,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确保治理有效率。按照“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监管并重”的原则,推进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有序的运行。一是抓好农村环卫队伍建设。全县镇(乡)按照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了888名清扫保洁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负责村民小组生活垃圾的清扫和收运。二是全面推行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充分发动村民参与村庄垃圾治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完善了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三是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运行模式。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四级运行体系,确保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4年1月—12月共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3.88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办法,结合《陇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每月重点对镇(乡)、村保洁队伍建设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进行督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

六、 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渣土车道路抛洒、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治理,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处置。(责任股室: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履职情况:一是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每月2次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跟踪到底的制度,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进后厨、看设施、查台账”,要求饮食业单位规范安装、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维护。目前,我249家餐饮门店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249台,达到了“应装尽装”其中,1000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第三方餐饮油烟设备清洗,并附清洗报告,以及开展一次第三方餐饮油烟检测并附检测报告,目前我县已实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二是城区露天烧烤治理。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夏季烧烤夜市综合整治,督促各中队加强夜市和室外烧烤摊点管理,确保露天烧烤炉具符合环保要求并净化油烟,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店外经营行为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检查,全面整治违规使用煤炭(含木炭)烧烤,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建设。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与公安、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6个单位联合印发《陇县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陇县建筑垃圾运输工作整治协调小组,由住建局(城管局)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今年来,我局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攻坚行动。以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开展全县建筑垃圾等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日常排查和问题反馈的机制,查处扬尘抛洒12起,对三卫星图斑反馈的25个疑似点位第一时间完成排查整改上报销号。四是全面推进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制度建设。我县建筑垃圾行业具有面积广、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存在监管方式单一、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依靠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现代管理需要。为此,我局深入调研,剖析22年至今开建的11个项目工地建设流程、项目进度、排查问题等多维度,建立全县建筑垃圾进出入监管台账,通过建设项目统计建筑垃圾数量和大邦建材核销建筑垃圾数量进行统一监管比对,同时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利用卫星图斑、环保督察问题反馈、12345群众举报等渠道,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力度,我县城区11个建设项目三年来建筑垃圾产生9.82万吨通过大邦建材资源化利用核销9.82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利化利用率100%,目前我县城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制度高位运行。五是全面推进建筑垃圾执法常态化建设。持续深化“铁腕治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篷布覆盖不严、严重超载、抛漏滴洒等违法违规现象;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超载运输的危害,教育渣土车驾驶员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依法依规装载运输;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逐步建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城管对重点区域24小时布控,形成城管领域建筑垃圾监管网络。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