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林业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履行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林长制体系建设,以“五绿”建设为目标,夯实生态资源保护责任,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打造生态宜居美丽陇县为目标,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大力开展以城区绿化、集镇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山体绿化为重点的植树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推进国土增绿,提升森林质量,维护生态效能,围绕陇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区域增绿增景,重要节点效果提升,大力实施,创建精品,打造靓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国土绿化总面积12.84万亩、植树103.78万株。花草种植总面积4400亩。县境内主要道路两旁绿化率达95%,道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直观坡面绿化率达到75%,村庄绿化覆盖率29.1%,景区绿化率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7%,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99平方米,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二、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为全力保护好陇县野生动物资源,宣传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及保护等相关科普知识,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一是加强巡查摸排。各林业检查站和护林站重点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造册登记,开箱检查,全力排查非法捕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线索,各护林站人员坚持每天入山巡查,建立巡山制度和巡山日志。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聚焦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运输、贩卖、加工、等关键环节,结合鸟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非洲猪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托国有林场检查站、各镇村护林组织和道路交通检查点,定期巡查监测、定点检查。
三、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1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2个森林公园,精确掌握自然资源,运用监测和分析数据,开展针对性保护和治理工作。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加快推动建立符合县情、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体系和联防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抓紧抓细森林防火关键环节,推进“防火码”应用,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百日行动 ,加强巡护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
五、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有害生物防治主体责任,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检疫、御灾等四大体系,重点防治侧柏叶枯病、华山松大小蠹,盯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病害入侵,加强技术支撑,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苗木及木制品检验检疫。在确保不发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基础上,做到成灾率逐年降低,测报准确率、无公害防治率与种苗产地检疫率逐年提升。
六、规范推进林草执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治林管林。林政执法队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办案水平,加大森林督察、卫片执法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毁林毁草毁湿、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七、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我局每年3月3日,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4月8日开展“第43届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5月22日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等,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
下一步将继续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实现林地资源合理有序利用 ,为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