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47:28

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各级各类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全面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现制定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推进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通过工作落实“全面看”、专项行动“重点抓”、存在问题“持续改”,脚步丈量、持续推进、不厌其烦、举一反三,确保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巩固提升、收入稳定增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实施专项行动

各镇、各部门要聚焦责任落实、坚守底线,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苏陕协作和驻村帮扶,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十项行动”逐条排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防范、边完善,确保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一)工作落实“全面看”

对标对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标准,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排查主责主业,加强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和常态化督帮,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取得实效。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

1)镇村干部排查是否全覆盖、到户排查是否及时,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和反馈是否及时,帮扶措施落实是否精准,风险消除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标注风险消除“一退了之”、风险反弹等问题。

2)农民群众是否存在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各类因素造成突发严重困难,并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而引发返贫致贫风险。

3)是否存在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的现象。

4)是否存在数据信息采集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核实直接对照目标任务和审核规则违规修改数据问题,是否做到“实事求是、群众认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

5)是否存在落实各类资助和费用减免政策不到位可能引发的因学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存在“七长制”“送教上门”落实不到位可能引发的辍学风险。

6)是否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不到位和村医签约服务负担过重、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群众“看病难”。

7)是否存在参保资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是否100%参加基本医保,是否存在因政策调整导致脱贫人口因病返贫现象;是否存在“一站式”服务不到位、合疗报销程序复杂、报销比例未按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不到位可能引发的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8)是否存在危房改造、因灾倒损房屋修缮和恢复重建未按计划实施,开工晚、竣工迟,房屋质量不达标,危旧房拆除不彻底,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9)是否存在因水源不稳定、季节性缺水、饮用水体污染、饮水水质不达标等可能引发的饮水安全风险;是否存在饮水设施老旧、提升改造和设施管护不到位、供水保障能力不足造成的断水、缺水等问题。

3.脱贫群众增收方面

10)是否对国家通报的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和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两类“重要群体”及易地搬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当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分析、精准施策。

11)是否存在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未落实至少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未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现象。

12)是否存在产业项目规划建设不合理、资金使用拨付不及时、产业到户补贴资金和分红不到位等问题。

13)产业链发展提升是否有序,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产业发展与脱贫群众收益出现脱节等情况。

14)是否存在乡村产业布局散乱、产业设施闲置、农副产品跨区域销售困难、整体收益较低等情况。

15)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否健康,是否存在村集体经济资金风险防控能力不足、风险研判和有效监管不到位,甚至无抵押、无担保,导致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等情况。

16)是否存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高,出现呆账、坏账等问题。

17)是否存在就业帮扶措施不精准、不到位、针对性不强,就业质量不高、就业稳定性不强,务工规模骤降、收入骤减等问题。

18)是否存在社区工厂因配套政策未落实、市场竞争力不足,存在停产闲置、运营困难,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19)是否存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日常使用管理不到位,无视需求减少岗位的现象。

20)创业资金、“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务工补贴、交通补贴等是否存在发放不到位、不及时、不合理、覆盖不全面等情况。

21)是否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就业培训走形式甚至可能引发信访舆情的风险等情况。

4.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

22)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是否存在房屋漏雨渗水、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可能引发的住房安全风险。

23)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否完备齐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活服务、救助、治安等公共服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安置点基层党组织较弱,社区管理人员不足,物业服务流于形式,警务室、警力资源配备稀缺等现象,是否存在搬迁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返回迁出地办理等现象。

24)安置点公共空间是否整洁安全,人居环境是否“脏、乱、差”;是否存在楼道内堆满杂物、私搭乱建、电梯停运、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消防安全隐患。

25)搬迁群众务工就业规模既定目标是否完成,特色产业、就业帮扶车间是否健康发展运营。

26)是否存在因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工作落实不到位可能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应对灾情影响方面

27)是否及时化解受灾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帮扶项目资产等方面风险隐患。

28)是否存在受灾地区应对灾情影响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引发因灾返贫致贫风险。

29)是否存在因处置脱贫群众因灾受损、收入下降等问题不妥善引发舆情风险等情况

6.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30)在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公开、实施、验收等方面,是否存在项目谋划质量不高、入库项目程序不规范、审定不严格、公示不到位、运营不规范、项目收益低等问题;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导致项目无法开工、工程拖延、项目烂尾、资金“挪窝、趴窝”“突击花钱”以及债务风险和“两拖欠”等问题。

31)是否存在资金使用超范围、“资金等项目”、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质效不高等问题;资金支出进度在9月底是否达到75%的要求,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是否达到不低于60%的要求;苏陕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实施进度是否达标。

32)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清晰,确权登记、管护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经营性资产是否有效运转,是否存在因受市场环境波动或经营管理不善等影响,导致资产闲置、没有收益或收益未达预期等情况;公益性资产管护保障是否充足,管护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公益性资产管护不到位或者不及时,导致群众生活不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等风险。

7.社会帮扶方面

33)是否存在对定点帮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帮扶力度和选派驻村人员力度减弱,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风险;驻村工作队是否存在“走读”现象、帮扶干部入户不经常甚至未入户、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34)是否存在随意挪动"消费帮扶专柜”点位,甚至“一撤了之”,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犯经营主体利益,发生信访或出现舆情的风险;是否存在产业布局不合理,市场信息研判不到位,“卖难”问题处置不及时,导致脱贫地区农产品出现大面积滞销的风险。

8.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方面

35)是否存在因村庄定位不准确、分类不合理、规划不科学导致乡村建设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的风险;是否存在违背了注意乡土味道、保护原有生态、保留乡村风貌的原则,照搬城市建设模式,与农村特点结合不紧密,建设土不土洋不洋的景观的风险;是否存在农民参与度不高,在规划、建设、管护等环节不能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风险。

36)是否存在水电路设施管护和提升不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等情况;是否存在改厕质量不达标、改而未用,改厕资金拨付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健全、后期管护缺失等风险。

37)是否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设施管护不到位、运行不畅通,建而未用等现象;是否存在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焚烧,无固定投放点或移动收集车,垃圾收集转运不及时,影响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等问题。

38)是否存在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现象,产生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提升的风险。

9.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39)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是否扎实,四个方面具体问题整改是否到位,重难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巩固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

40)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有所减退,自身要求放松,工作标准下降,抓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主动性不强,效率降低等情况;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为民办事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10.舆情信访和信息管控处置方面

41)是否存在因面子工程、景观工程、政绩工程等引发的舆情和信访问题,是否存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信访矛盾问题。

42)是否存在因职责边界不清、诉求受理存在争议导致诉求反馈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缠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等问题。

43)是否存在将农村矛盾和问题乱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标签”等现象。

11.中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44)中省考核评估、督查调研反馈、审计、常态化督帮、电话抽查和媒体暗访等各类发现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

此外,要高度关注独居老人、孤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生产生活情况,高度重视涉脱贫地区发展和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热点敏感问题,对于引发的“涉贫”“涉乡村振兴”方面舆情和信访问题,第一时间核查核实,及时妥善应对,力争将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二)专项行动“重点抓”

对照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和中央纪委《工作提示》函中指出的8类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十项行动”,重点解决一批影响底线任务和工作成色,长期没有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没有针对性落实发展类帮扶措施、“一兜了之”,数据采集质量不高,搞“数字帮扶”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落实)

2.脱贫群众增收难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我县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脱贫人口增收,搬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连续两年低于全县脱贫人口平均水平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3.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我县部分地区供水紧张、水质达标率不高问题,以及水源不稳定、季节性缺水、供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农业生产用水保障不足、容易引发舆情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4.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行动。产业帮扶方面,重点关注“四个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要求落实情况,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项目规划缺乏科学谋划和统筹,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搞低效益重复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问题。就业帮扶方面,重点解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发放不及时、发放比例低,就业“数字注水”等问题。(责任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5.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惠农惠民资金监督管理不严,公益性资产管护不到位,经营性资产闲置、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6.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镇落实)

7.“走读式”驻村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帮扶单位选派人员能力素质不高,“走读式”驻村,进入工作角色慢,帮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落实)

8.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在和美乡村建设中搞景观式改造,盲目建牌楼,搞“形象工程”;脱离实际大肆举债搞建设,寅吃卯粮,出现“小村大寨”现象;“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厕所底数不清、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9.农民群众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土地流转费用不发、滞发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果业服务中心、县畜产局等涉农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镇落实)

10.信访舆情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漠视群众利益,信访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化解不及时,群众满意度不高和“消费帮扶专柜”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不到位,导致出现信访舆情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镇落实)

存在问题“持续改”

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在年底前,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面看”“重点抓”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改,以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自查发现问题。系统对照中省市关于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部署和2023年考核评估安排,各镇、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逐项销号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提升工作成效。

2.中省市各批次反馈整改问题。对今年以来中省反馈整改落实的7个批次问题、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省市电话抽查反馈问题等,分批进行分析研判,对已经销号的问题,要核查巩固成果,提升实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优化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明确下阶段目标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回头看”取得实效。

3.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方面问题。围绕“四个方面”整治重点涉及问题,全面排查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专项督办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困难,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把握时间节点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28日以前)按照中省市关于问题整改“回头看”视频会议要求,县级各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标准和整治时限、压实整治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股室、责任到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以前)。各镇和专项整治“十项行动”县级牵头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和各类反馈问题排查整改,10月20日前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意见建议,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分类归口报送。

(三)集中督查阶段(11月2日以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对各镇问题整改“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十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督导检验,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镇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各镇、各部门要在县级集中督查前对本镇和本行业领域“回头看”及“十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重难点问题“排查准、发现早、解决好”。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回头看”及“十项行动”工作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镇党委、政府要落实镇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落实各行业主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各行业部门要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整改工作和业务指导;县乡村振兴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镇村做好实地排查、政策落实、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调度落实。各行业部门要定期调度问题整改“回头看”进展,研究推进措施,建立健全政策举措,帮助各镇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各牵头部门落实会商研判机制,对问题整改“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十项行动”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及重大风险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究,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查问效。将问题整改“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十项行动”作为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和督导情况,对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走过场,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提醒谈话,对在国家考核评估中发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总结宣传亮点。各镇和县级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亮点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成果,带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