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1年中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万元(中央资金60万元,省级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23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人:王灵芝 0917-4601943
监督电话:陇县财政局 0917—4601943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举报邮箱:lx4601943@163.com
通讯地址:陇县财政局
附件:
2. 计划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