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整体系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机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保持一致,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果业服务中心、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②研究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审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计划安排,组织落实目标任务。③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④统筹协调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⑤统筹督导、考核、评估、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⑥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问题、重要课题调查研究。⑦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①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②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落实。③研究编制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④调查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难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推进。⑤督促、指导、检查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和各镇工作落实。⑥协调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等工作。⑦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立专项工作组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供销联社、县残联、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
工作职责:①研究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审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和项目资产管理工作。②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③负责政策上下衔接、研究指导工作,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④统筹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 成果,持续完善社会兜底保障体系。⑤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搬迁人口尽快融入社区。⑥持续落实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加大贷款发放力度,严格信贷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⑦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发动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⑧深化拓展苏陕协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引导东部力量和资源助力我县乡村振兴。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产业振兴工作组
组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畜产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供销联社、县果业服务中心、县烟草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人行、县科协。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产业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产业振兴入库项目。②巩固“1265”菜单式产业发展模式,实施奶山羊、苹果、核桃、香菇、中蜂、烤烟、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提升行动,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③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打好种业翻身仗,保障粮食安全。④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⑤扶持壮大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机制。⑥大力实施品牌振兴战略,加大“两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⑦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扶持农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⑧推进消费帮扶,落实消费帮扶“七销”举措,推进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运营,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群众持续增收。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就业创业工作组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园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果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就业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就业创业入库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②编制农村居民就业计划,创新农民培训形式,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渠道。③落实劳务输出、公益岗位、扶贫基地、苏陕工业园、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群众充分就业,兜住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工作底线。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组织人才振兴工作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果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全县组织人才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人才振兴入库项目。②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③固化“周誓”制度,深化“三化四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教育制度,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④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措施,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⑤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⑥加强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人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人才管理网络。⑦保持现有定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联镇包抓机制。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文化振兴工作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文化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文化振兴入库项目。②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④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群众身后事关怀等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⑤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强化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⑥发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融合、农业旅游融合示范点,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产业。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生态振兴工作组
组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电力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生态振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生态振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入库项目。②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③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造林绿化及农田生态林网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自然生态资源科学利用水平。④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美丽村庄。⑤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乡村建设工作组
组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供销联社、县电力局、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工作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审定乡村建设入库项目。②对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建设作出规划安排,依规开展建设。③根据全县各镇村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编制《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要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④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加大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提高通村客运服务水平。⑤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光纤入户、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移动物联网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乡村治理工作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工作职责:①研究制定乡村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乡村治理入库项目。②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③深化“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④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强化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⑤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构建长效机制。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邪教非法活动。⑥持续创新举措强化乡村治理,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深化“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和谐陇县”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八帮八解”“十小警务”“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姐妹心灵驿站”等社会治理品牌,发挥村规民约的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⑦加强县镇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资金保障工作组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财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残联。
工作职责:①按照财政政策,争取落实国家和省市级“三农”资金。②调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需求相匹配。③指导职能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管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④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满足有发展意愿的农户创业和就业信贷需求。⑤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把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责任,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体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系统谋划乡村振兴方法路径,统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召开的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策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对内负责政策落实指导和目标任务分解,对外协调县级行业部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对上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和任务落实,对下督促指导各镇工作。建立“季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调度机制, 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落地见效。各专项工作组坚持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各牵头部门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成员单位要负责实施本行业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镇村,树立一批示范样板;要全面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特色亮点,着力营造各级关注、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督导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细化完善督导考核内容和方式,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问题解决和主要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成效评估。每年对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考核结果进行专项通报。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