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等厅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对我县申报认定的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进行了审核,为了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6日
监督方式:以下拟认定扶贫产品及市场主体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县乡村振兴局:0917—4600383
县农业农村局:0917—4601682。
附件:第十七批扶贫产品名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