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及其制品不属于食品,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相关健康风险,规范销售管理,陇县市场监管局现发布槟榔风险提示如下:
一、明确产品属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不属于食品范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要求“不应按食品对槟榔进行销售监管”。
二、认清健康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槟榔列为I类致癌物,具有明确致癌性与成瘾性,咀嚼槟榔会造成口腔、消化、神经系统不可逆损伤,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三、经营主体应当落实以下要求
三不得
1.不得将槟榔及槟榔提取物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2.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及制品;
3.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及制品可食用。
四严禁
1.严禁在校园及周边销售槟榔及制品;
2.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赠送槟榔及制品;
3.严禁以优惠、抽奖、搭售、捆绑销售等营销方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槟榔及制品;
4.严禁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槟榔及其制品的危害,主动远离、自觉抵制,同时做好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监护。如发现商家把槟榔当作食品售卖、与食品混放或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