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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相关领导有渠道 可办理带编制工作” 毕业季-警惕被诈骗!

发布时间: 2025-06-16 17:22:48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被告人鲁某注册“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宝鸡市某写字楼对外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先后向前来应聘的被害人闫某、李某、贾某、张某、代某或谎称自己认识相关领导,或谎称自己有相关渠道,可安排被害人至政府、机场、高铁站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在经过自我包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又以打点关系、办理文凭、请客送礼为由多次诈骗以上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另查,鲁某在2019年6月至2022年7月期间,还采取虚构身份,隐瞒其已结婚生子的真相,谎称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公租房、可以与单身女性被害人恋爱结婚,先后在宝鸡市、西安市等地诈骗程某、周某等十名被害人财物。其诈骗数额共计125万余元,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共计34万余元。
    经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鲁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毕业季、招考季、求职季即将来临,招聘单位、就业中介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面对高收入、高福利容易迷失自己上当受骗,提醒大家求职过程中一定选择正规、官方认证的渠道求职应聘,莫相信所谓“托关系走后门”通过送礼行贿等方式走捷径办理工作,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等私人物品随意交给他人,谨慎交友核实对方身份,勿轻易转账发红包,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