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3 15:40:00

为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导游违法违规执业、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旅游经营、导游服务、旅游购物、景区运营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

(一)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

2.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非法带团。

3.擅自变更行程、增减项目、压缩游览时间、恶意甩团甩客。

4.强迫、诱导、欺骗游客消费,与商家串通收受回扣、商业贿赂。

5.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兜售物品、强制购物。

6.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游客。

(二)强制消费与违规经营

1.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后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

2.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未在合同中明示购物次数与停留时间。

3.以滞留、威胁、道德绑架等方式变相强制消费。

4.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层层转包。

5.旅游购物场所围追兜售、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未明码标价。

6.在线平台发布虚假低价、违规搭售、诱导私下交易。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旅行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

2.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

3.旅游车辆无资质营运、未落实安全保障要求。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举报受理渠道

1.电话举报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24小时)

县文旅局专项举报:0917-4601904  4600233(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2.邮箱举报

邮箱:lxwhj555@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旅游市场线索举报

3.来信来访

地址:城关镇东部商务区司法大楼6022室

邮编:721200

信封注明:旅游市场线索举报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线索时,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涉事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涉事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照片、视频、付款凭证等)。

2.鼓励实名反映线索,便于核查反馈。举报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全责。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恶意诽谤、诬告陷害,违者将移交相关机关依法追责。

3.我局将严格遵照保密规定,对举报人员信息和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坚决杜绝信息泄露、打击报复等行为,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陇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