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渡、天成、固关、曹家湾、新集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宝鸡市林业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2〕213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3〕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面积及兑付标准
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计划136万元,补助面积8.5万亩,补助标准为16元/亩。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陇县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方案》,县级不再统筹。本年度实际兑付补助资金136万元,兑付面积8.5万亩,兑付标准为16元/亩,(详见附表)。
二、相关工作要求
1.相关各镇要高度重视兑付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参照《陇县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补助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到位。
2.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兑付工作,对存在问题和争议的,在未得到解决前不得兑付,兑付依据为各户林权证。
3.兑付采取“惠农一卡通”的形式直接补助到户,在统计上报资金时要根据上级下达计划资金统一调减比例进行兑付。要保证和原户主基础信息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张冠李戴、虚报冒领、错报漏报,不得影响兑付补助资金的真实性。
4.今年省、市下达我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较之去年减少了9.55万亩,调减比例较大,请各镇做好相应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以免出现各类上访事件发生。
5.各镇按8月21日前上报兑现补助花名册和汇总表,并上报电子版。
附件:陇县2023年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补贴任务分解表
陇县林业局 陇县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陇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元
镇名 |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
备注 | ||
面积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
合 计 |
85000 |
16.00 |
1360000 |
|
天成镇 |
16280 |
16.00 |
260480 |
|
固关镇 |
15910 |
16.00 |
254560 |
|
八渡镇 |
20973 |
16.00 |
335568 |
|
曹家湾镇 |
20360 |
16.00 |
325760 |
|
新集川镇 |
11477 |
16.00 |
183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