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陕西省陇县一带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地热勘探示范井钻井工程对其临时使用的土地(0.3178hm2)已完成恢复工作并申请验收。经我单位邀请省级专家(教授孙虎、教授李团胜、高工胡西利),组织县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关镇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与会议评审,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一、恢复土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陇县一带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地热勘探示范井钻井工程
用地单位:陕西地矿第三地质队有限公司
恢复位置:城关镇高堎村、店子村。
用地及恢复面积:临时用地总面积0.3178公顷,其中水浇地0.3178公顷。
恢复完成时间:2025年8月
二、恢复验收情况
验收组织单位:陇县自然资源局
验收参与单位:陇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陇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等
验收结果:合 格
验收时间:2026年5月18日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恢复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单位:陇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郭 雷
联系电话:0917-4609050
联系地址:陇县东部商务区司法大楼陇县自然资源局
陇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