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告知承诺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及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0917-2660290
通讯地址:陇县城关镇崇文路6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邮编:721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制单位 |
受理日期 |
报告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陇县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 |
陇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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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兽医工作站 |
宝鸡市长安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16日 |
报告表 |
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