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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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陇县特殊医学用途羊奶粉及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生产线项目 (重大变动) |
宝环陇函〔2023〕238号 |
2023年12月6日 |
2GW单晶高效光伏组件暨1GW高端BIPV装备制造项目 |
宝环陇函〔2023〕239号 |
2023年12月6日 |
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北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项目 |
宝环陇函〔2023〕240号 |
2023年12月6日 |
陇县曹家湾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宝环陇函〔2023〕245号 |
2023年12月12日 |
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 |
宝环陇函〔2023〕246号 |
2023年12月12日 |
陇县特殊医学用途羊奶粉及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宝环陇函〔2023〕238号.pdf
2GW单晶高效光伏组件1GW高端BIPV装备制造项目宝环陇函〔2023〕239号.pdf
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北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项目宝环陇函〔2023〕240号.pdf
陇县曹家湾中心卫生院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宝环陇函〔2023〕245号.pdf
关于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宝环陇函〔2023〕2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