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对202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我县2025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8,946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增136万元,调整为19,082万元;全县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9,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687万元,增长3.7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11,1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40万元、增长0.36%;
(2)非税收入完成7,8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647万元,增长8.95%。
地方财政收入19,08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0,116万元、上年结转1,7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200万元、调入资金5,233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为264,349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我县2025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205,502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增39,086万元,调整为244,588万元;2025年全县实际完成支出244,5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支出减少22,229万元,下降8.33%。
2025年地方财政支出244,588万元加上各类上解支出4,7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745万元、调出资金4,282万元,2025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为264,349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我县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78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减481万元,调整为3,097万元;2025年全县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7,558万元、下降70.94%。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27万元、专项债券收入37,300万元,上年结余1,525万元和调入资金4,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9,831万元。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103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增27,323万元、调整为32,426万元;2025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支出增加1,647万元、增长5.35%;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26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3,34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5,766万元,结转下年4,06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000万元,支出预算3,035.56万元;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减2,991.72万元、调整为8.28万元,支出预算调减3,014.56万元、调整为21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8.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35.56万元,收入总计43.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支出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结转下年支出22.8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0,39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3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1,00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817万元。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减2,471万元,调整为47,9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402万元,调整为20,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069万元,调整为27,3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增316万元,调整为41,3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425万元,调整为13,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减109万元,调整为27,708万元。
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251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319万元,结余7,9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结余8,3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3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7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当年结余-387万元,滚存结余225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
全县2025年底系统内政府性法定债务余额300,837.5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0,803.5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4万元),比2024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259,901.06万元增加40,936.5万元,增长15.75%,其中:系统内政府性债务增加46,459.68万元、增长18.26%,隐性债务减少5,523.18万元。2025年末上级公布的我县2024年政府债务率为91%,2025年政府债务率尚未公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县财政局提供的反映202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会计资料与我们根据有关财经审计法规审计后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复的预算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面对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大的双重压力,积极开源节流,财税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紧盯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全面提高征管水平,科学组织收入,地方财政收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保证了财政收入任务完成。2025年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9,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收687万元、增长3.74%,税收收入占比58.69%,较上年60.67%下降1.98%,主要是受财税体制改革影响,县级税收分成比例降低。同时,认真落实宏观政策措施,准确把握中、省项目资金投向,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了乡村振兴和“三保”支出等重点支出需要,202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5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支出减少22,229万元,下降8.33%,财政部门在收入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节约意识,促使党政机关和部门树立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工作作风,形成长期过紧日子的习惯,通过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减少铺张浪费,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拨经费190,179,514.00元,未列入预算支出
财政总会计账面反映,2025年末“预拨经费”科目余额190,179,514.00元。
不符合《财政总会计制度》“第十七条预拨经费是指政府财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前,可以提前预拨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以及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和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除上述支出事项及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其他支出均不得提前预拨。预拨经费(不含预拨下年度预算资金)应在年终前转列费用或清理收回”之规定。
(二)会计核算不准确,账务处理不规范。
1.世行贷款专户会计账面反映,2025年11月24日将日元造林还本付息项目结余资金5,852.24元缴库时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年末“其他收入”科目余额-5,829.86元,“累计盈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累计盈余-利息结余”科目余额5,831.43元。
2.非税收入专户会计账面反映,2025年7月31日支上年利息上缴国库24.28元,记入“教育专户收费收入”科目,应记入“待解非税收入-利息收入”科目,账务处理不正确,记账错误。
上述1-2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