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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文化和旅游局(陇县文物局)股室设置

发布时间: 2025-10-17 14:28:00

    (一)办公室(负责人:彭超)电话:0917-4601904

负责机关统筹协调,承担党务、政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秘、考核;两案办理;统战、民族宗教、武装、双拥、老干、共青团、妇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精神文明;信访、环保、卫健、教育;人事、劳资、职称、编制;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工会;保密、档案和后勤服务等综合性工作;系统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股(负责人:李情)电话:0917-4605519

负责文化、非遗保护、文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文化活动;文化产业、规上文旅企业培育发展、文创产品研发工作;牵头深化改革、文化振兴及其他相关文化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旅游股(负责人:孙晓亮)电话:0917-4603644

负责旅游及宣传推介工作;牵头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文旅商体、文旅资源普查、旅游商品研发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物广电股(负责人:曹馨予)电话:0917-4600791

负责文物、文保项目、文物普法、文物社会宣教,馆藏文物、文保单位与田野文物巡查与监管,项目文勘,文物资源普查,文物抢救性发掘,依法查处破坏文物违法行为,配合司法机关联合打击文物犯罪。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安全播出、应急广播运行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产业股(负责人:严永平)电话:0917-4603827

负责文旅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深化“三个年”、“八场硬仗”重点任务及其他项目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监管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斌斌)电话:0917-4600233

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行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安全、水利(防汛)、防火、普法、依法治县、禁毒、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陇县东部商务区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46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