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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司法局机关股室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 2022-09-26 15:43:32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司法行政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综治、双拥、统计、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安全维稳、精神文明、后勤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志记的编纂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司法所干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维护、会议系统管理;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负责人:李富斌        联系电话:0917-4601774

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会议准备工作及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重要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指导、

监督各镇、县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翟  丹        联系电话:0917-4601774

三、法制股。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县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办理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修订、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依法办理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县政府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代理工作;做好县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组织协调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人:张  思         联系电话:0917-4601148

四、社区矫正股。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赵  芳         联系电话:0917-4601774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国库         联系电话:0917-4601774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负责提交公证员申请资料初核、上报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办理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资料的核实工作。

负责人:刘永新         联系电话:0917-4601148

七、行政复议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以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办理对镇、县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因复议引起的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登记、统计、档案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其他法律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复议应诉配套制度;办理县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行政法律事务。

负责人:冯  娟         联系电话:0917-46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