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的文书处理及机要保密工作,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初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研究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负责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六)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组织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省、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督促办理县政府决策、决议、领导批示事项,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值班期间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一)指导全县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审核、清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政府网站运维更新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金融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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