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范永林
马艳萍、覃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中小学生“体艺信课程”与室外活动时间的提案》(第3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体育事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关心支持。针对提案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锚定五年规划目标,筑牢课程活动保障根基
为深入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陕西省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及宝鸡市“新时代・新体育”立人行动要求,立足县域学生体质提升、近视防控、肥胖干预等现实需求,近期,我局制定实施《陇县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2026—2030年)》,明确到2030年底,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持续健全学生健康保障体系,全面深化“一校一品、强校多品”特色体育建设,着力构建高质量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现全面跃升。
二、严格落实体育课程,筑牢体质健康基础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课程标准,全面落实体育课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职教中心)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鼓励增设1节。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削减体育课时。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坚决杜绝“说教式”“放羊式”体育课,打造具有连续性、进阶性、多样性的优质体育课,让学生“能出汗”“愿参与”“有质效”。
三、规范开设艺术、信息课程,促进全面发展
依据《宝鸡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印发《陇县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表》,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足额开设艺术、信息技术课程。其中,音乐、美术课程小学每周2节、中学每周1节;信息技术课程三、四年级每周2节,五至八年级每周1节。坚决杜绝随意调课、减课、占课现象,不断丰富艺术、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强化美育熏陶与科技素养培育,将课程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确保各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强化室外活动保障,助力近视防控与体质提升
深入落实“阳光健体工程”,将早操、眼保健操纳入教学计划。构建“校—县—市”三级赛事体系,举办县级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三跳等专项竞赛,常态化组织春秋两季校级运动会及班级联赛;严格落实学生室外活动时间要求,中小学推行“课间15分钟”,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活力大课间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向阳光。将体育活动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必要内容,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科学开展眼保健操,强化用眼健康教育,精准干预学生近视、肥胖问题,推动全县学生近视率逐年下降,全面提升青少年健康素养与体质水平。
五、健全督导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将课程开设、室外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督导。对挤占课程、缩短活动时间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要求刚性执行、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课程开设与室外活动时间的各项要求,持续推进《陇县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2026—2030年)》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学校体艺信教育体系,为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董俊锋,电话:0917-460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