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03 16:56:17

                                                                             类别:A

                                                                             陇公办〔2023〕15号

                                                                             签发人:李胜峰


曹云龙、高云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第56号)我局交管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目前的现状。

1、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该类车辆没有明确的定性,随之也无明确的执法依据,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也没有明确的管理细则,给交管部门带来“执法难”问题。

2、此类车辆车身外壳轻薄,车骨架制造简陋,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突出。大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人员未经培训,购车即能上路行驶,导致车辆不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驶,随意混行机动车道内、抢道逆行、随意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较为突出,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加,给事故处理带来了执法难度,更是造成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之一,矛盾化解问题突出。

综上所述,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积极推进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管理纳入立法规划,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今年3月份开始,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每周一定为城区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日,全警全员上路,多措并举大力整治城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二至周五每天确定一个股所队配合城区中队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重开展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民警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结合违法行为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告知群众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呼吁群众购买合法合规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

2、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结合城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分布区域,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分路段、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超速、酒后、逆向、不按车道、闯红灯行驶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劝导力度,对部分长时间乱停乱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拖移,切实形成严管态势。截至目前,共拖移乱停乱放车辆400余辆。

3、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方式方法,组织全警全员上路,加大路面执法宣传,以引导劝解、说服教育为主,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增强车辆拥有者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陇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付辉  联系电话:0917-460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