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26年1月8日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庞 强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
免去:
窦军红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陇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