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27016010377Q/2026-00001 | |
| 发布机构: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12-25 |
| 名 称: 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宋俊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陇政发〔2025〕29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5年12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宋俊虎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试用期一年);
马引刚同志为陇县招商服务局副局长;
金英钧同志为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崔娇娇同志为陇县财政局曹家湾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飞月同志为陇县财政局八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威同志为陇县司法局东南司法所所长;
李哲同志为陇县司法局天成司法所所长;
云亚文同志为陇县司法局温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妹同志为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茜同志为陇县园林绿化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磊同志为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少山同志为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云龙同志为陇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赵建同志为陇县畜牧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奇同志为陇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媛同志为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戚东辉同志为陇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李引娣、兰玉海同志为陇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向平同志为陇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容峰同志为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永亮同志为陇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振同志为陇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辉、杨亮同志为陇县崇文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建伟同志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威同志陇县司法局温水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哲同志陇县司法局新集川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云龙同志陇县畜牧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容峰同志陇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义强同志陇县财政局八渡财政所所长职务;
边会龙同志陇县畜牧工作站站长职务;
李书平同志陇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闫全海同志陇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李文波同志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建孝同志陇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鉴于机构更名,张健同志原任陇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履行免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