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25年11月3日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梁季丰同志为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免去:
闫建锋同志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陇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