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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9 08:26:18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政策解读:《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陇县规划区域,为东至宝平公路,南至宝中铁路,西至宝平公路,北至北坡,用地呈组团状,面积16.26km2,人口为15万人。其中1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2.71km2,占总规划面积的17%,覆盖人口为2.02万人;2类区划分为4个区域,总面积为8.3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52%,覆盖人口为11.95万人;3类区划分为1个区域,总面积为5.16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1%,覆盖人口为1.03万人;4a类无常住人口。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一)中心城区内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县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中心城区外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可按以下要求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总面积为2.71km2,占总规划面积的17%;覆盖人口为2.02万人,划分为2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区划结果为:

(1)社火广场1类区:东至陇县二中东墙,南至千河,西至水银河,北至任家山山体。区划面积为1.76km2,区划人口为0.83万人。

(2)碧桂园1类区:东至安定路,南至千陇南路,西至育才路,北至陇州大道。区划面积为0.95km2,区划人口为1.19万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总面积为8.3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52%;覆盖人口为11.95万人,划分为4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区划结果为:

(1)老城区2类区:东至北河,南至千河,西至宝平路,北至北河。区划面积为2.62km2,区划人口6.9万人。

(2)上河郡2类区:东至水银河,南至北河,西至朱家寨,北至北坡。区划面积为1.19km2,区划人口1.82万人。

(3)体育场2类区:东至育才路+广安路,南至宝平公路,西至营沟路,北至陇州大道。区划面积为2.93km2,区划人口2.47万人。

(4)穆家寨2类区:东至宝平公路,南至千河,西至陇县二中东墙,北至任家山山体。区划面积为1.65km2,区划人口0.76万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总面积为5.16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1%;覆盖人口为1.03万人,划分为1个区域,分别为工业园3类区。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区划结果为:

工业园3类区:东至建业一路+宝平公路,南至站前路+横九路,西至营沟路+广安路+安定路,北至宝平路+千陇南线+陇州大道。区划面积为5.16km2,区划人口为1.03万人。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交通干线总长度为13.16km。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共计12条道路,陇县4a类标准适用区域名见表1。


表1   陇县4a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级别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路长(米)

路宽(米)

1

宝平公路县城过境段

G344

陇马路什字---迎宾路

2400

30

2

西大街

主干道

宝平公路---南大街

700

30

3

北大街

主干道

西门口---北河

607

34

4

东大街

主干道

西门口---北河

1026

30

5

南街

主干道

东大街---滨河路

520

24

6

南大街

主干道

东大街---滨河路

674

34

7

迎宾路

主干道

迎宾大桥---宝平路

650

34

8

千邑路

主干道

宝平公路---陇州大道

1682

50

9

陇州大道

主干线

营沟大桥---宝平公路

3600

40

10

星火路

主干道

千陇南路---陇州大道

875

30

11

东南路

主干道

宝平公路---陇州大道

1850

30

12

千陇南路

主干道

营沟村---建业一路

5150

30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不仅与交通干线以及相邻1~3类功能区的距离有关,而且还与紧临交通干线两侧的建筑物高度有关。对于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为二层及以下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见表2。


表2  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

公      路

铁路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高架

高路堤

55m

40m

25m

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的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相对

水平

50m

35m

20m

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低堑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

45m

30m

15m

表2仅用于紧临交通干线相对是二层及以下建筑物时确定4类区域的距离,不适用于相对是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区域。

当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高于3层及以上时,其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定为4类区,该建筑物另一侧及其后的区域则属于相应的1~3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