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您当前的位置是:机构设置 --> 政府各部门 |
| 政府各部门 |
● 教育局
主要负责全县学校和教师的各项管理,组织指导各类体育活动和成人自考、成人高考工作以及和语言文字工作及体育事业。
负责人:张岁虎
电话:(0917)4609246
传真:(0917)4609246
地址:崇文路3号
● 科学技术局(陇县科学技术协会)
主要负责全县科技攻关、科技合作、科技成果推广和重大科技产业化计划的制定实施,专利申报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农民技术人员、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并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和地震预测、预报工作。
负责人:贾绥虎
电话:(0917)4601016
地址:东大街75号
● 文化局
主要管理全县艺术市场,指导文化事业建设,实施文化稽查,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工作,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
负责人:桑群力
电话:(0917)4601904
地址:西大街3号
● 卫生局
主要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制度,负责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急救、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工作。
负责人:尹新田
电话:(0917)4601826
地址:东大街75号
● 计划生育局
主要督促落实人口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的统计、经费管理,负责二胎生育指标的审批、计生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抓好计生网络和队伍建设,并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锐珠
电话:(0917)4601722
地址:东大街75号
● 审计局
主要负责实施行业审计、专业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指导社会审计组织工作,进行审计专业培训。
负责人:夏宏政
电话:(0917)4601617
地址:东大街75号
● 环境保护局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及城镇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限期治理”等八项制度;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卫生城市建设,组织管理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全县的自然生态环境,农业环境及自然、人文遗迹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开展和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等。
负责人:于长岐
电话:(0917)4602642
地址:南大街5号
● 建设局
主要负责城乡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审查报批工程建设质量等级,承担城镇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涎路、桥梁、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和旧城改造工作。
负责人:宋福焕
电话:(0917)4601308
地址:南大街5号
● 统计局
主要负责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负责人:马远利
电话:(0917)4601937
地址:东大街75号
● 粮食局
主要指导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粮油的储备和粮食安全,管理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筹安排以工代赈、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及突发性灾害的粮食供应。
负责人:马锁利
电话:(0917)4601546
地址:南大街6号
● 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实施和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
负责人:杨治峰
电话:(0917)4601012
地址:东大街75号
● 畜产局
主要负责全县畜牧发展和动物检疫、防疫、疫情监测以及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负责人:赵晓挺
电话:(0917)4601609
地址:东大街126号
● 文明办
陇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接受市文明办业务指导,职能是: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命名、表彰,以及对其它层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检查、评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要。
负责人:闫全魁
电话:(0917)4601842
地址:县城东大街17号(县委五楼)
● 信访局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负责县信访联席会议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维护信访秩序,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负责人:李大明
电 话:0917-4601756、2900980
地 址:陇县东大街75号(县政府院内)
● 物价局
县政府直属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二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干预价格的形成与实现、规范价格行为、调整价格关系,保证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以正确贯彻实施;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0917-4601714
负责人:王拴成
电 话:0917-4601714
地 址:陇县东大街75号(县政府院内)
● 中小企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乡镇企业法》和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乡镇企业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组织指导全县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开展行为信息服务;组织全县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搞好乡镇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指导各乡镇企业办公室业务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负责人:康拴平
电 话:0917-4601801
地 址:陇县东大街75号(县政府院内)
● 广播电视局
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监督审查广播电视台节目内容和质量,并承担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体制及落实。
负责人:余生保
电话:(0917)4601033
地址:西大街3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各类事故统计上报、建筑工矿企业安全资格认证管理以及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工作,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宣传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及安全大检查工作。
负责人:陈广林
电话:(0917)4501342
地址:陇县南道巷38号
● 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政府经济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机构,隶属于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基本职责是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支持和引导工商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监督检查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负责各类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注册登记监管、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管、动产抵押登记、经济违法案件查处、消保投诉申诉处置等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64人,设5个股、室、分局、大队,分别为办公室、市场规范股、财务股、经检大队(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合署办公)、注册分局;另设有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分别与有关股室合署办公。县局下设4个基层工商所,即:城关工商所、河滨工商所、东风工商所、曹家湾工商所;负责全县331户内资企业、168户私营企业、2598户个体工商户、10个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建强
电 话:0917-2900212
地 址:陇县北大街30号
●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能: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和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名牌战略,制定并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产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计量监督与管理,推动企业质量认证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政府“打假办”日常工作和同级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质量标准股(稽查队)、计量股、安监股。
负责人:闫拴仓
电 话:(0917)4601065
地 址:陇县东大街75号(县政府院内)
● 招商局
主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出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完善信息网络,组织企业和部门参加国内外招商引资及相关经贸活动等。
负责人:杨桢
电话:(0917)4609399
地址:陇县南道巷38号
● 旅游局
主要负责编制全县旅游规划、收集发布旅游信息,认定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并监督其行为,制度全县旅游规章制度,受理旅游投诉等。
负责人:张琦
电话:(0917)4603644
地址:东大街75号
● 供销联社
陇县供销联社是县政府领导下的全县供销社的联合组织。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促进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承担国家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以及主要农产品组织、推销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及再生资源经营管理;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群众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合法权益;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社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君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社、专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负责人:郭西学
电话:(0917)4601197
● 电力局
一九七三年成立,党的组织关系及其工作由中共陇县县委领导,行政、财务及生产业务全部由宝鸡供电局管理。一九九一年六月划归“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全面管理,2004年6月归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管理。现有职工55人,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科、用电营销科、安监科、稽查科。在全县15个乡镇共设有15个供电所。
陇县电力局现有35KV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20750KVA/6台,35KV输电线路59.63KM,10KV配网线路771.78KM,配变635台48835KVA,低压线路1088.07KM,全年售电量为5000万KWH。主要负责全县输、变、配设备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用户抄表、收费、业扩报装、电费上解等营业工作;制定设备运行、防汛、抗灾、安全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对违章用电、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依法处理;对电力计量装置安装、校验、换验、检修;发扬“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光荣传统,贯彻“三为”服务,树立客户至上,服务光荣的观念,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负责人:关浩儒
电话:(0917)4601304
●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4月28日挂牌成立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陇县分局,加挂陇县药品稽查队牌子,为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在全县境内行使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及依法组织开展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机关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食品安全科、业务科、稽查科。
负责人:屈建祥
电话:(0917)4607920 (传真)
电子信箱:lxsfda@163.com
● 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九月税务机构改革时组建成立的,隶属于宝鸡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股、税收政策征收管理股、基金股、计财股、工会;直属机构设: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县局下设基层征收机构三个,即:东风税务所、温水税务所、曹家湾税务所。
陇县地税局负责全县273户工商企业和1105户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各项基金、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先后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五个下属单位均为县级文明单位。局机关及五个下属单位均被县政府授予“治安模范先进单位”,获得一个“省级青年文明号”,四个市级“青年文明号”,一个“省级标准化税务所”,一个市级基层建设达标单位,办税服务厅连续三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全市地税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县局连续四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全市地税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
2004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负责人:常宏耀
电 话:0917-4602347
地 址:陇县东大街57号
● 国家税务局
负责人:马亚波
电话:(0917)4601071
● 气象局
陇县气象局成立于1956年,原为国家一般站,2005年被中国气象局批准升级为国家一级站,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防雹办、防雷站、气象科技服务部,担负县境内的气象探测、天气预报、人工防雹增雨、雷电灾害防御、气象信息及资料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专题专项气象预报服务、航空、水情气象服务,以及法律赋予的气象行政管理等职能。
负责人:朱文忠
电话:(0917)4501095
● 烟草局
负责人:程朝晖
电话:(0917)4601143
● 电信局
负责人:贾春曦
电话:(0917)4601103
● 邮政局
负责人:康效仁
电话:(0917)4601010
● 人寿保险公司
负责人:于念胜
电话:(0917)4601663
● 财产保险公司
负责人:杨玉良
电话:(0917)4605701
● 体制改革办公室
县政府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办事机构。基本职能: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对全县改革方面事项进行前期探索、论证,提出调查报告,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对全县企业改革发展进行考核评价、协调服务;监管全县经济类社会中介机构;办理县政府和上级体改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2002年8月机构改革后升格为正科级。
● 法制办公室
县政府办事机构。基本职能:负责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组织、协调、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告、备案、清理、编纂、执行情况的检查,办理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征集汇总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理论研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受理和审议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或部门委托承办行政应诉的代理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争议;办理县政府和上级法制机构交办的有关事宜。2002年8月机构改革后升格为正科级。
● 督查室
县政府负责督查督办的办事机构。基本职能:负责督促检查中央及上级各级人民政府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促处理;承办“两案”办理等工作;做好上级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督办事项。2001年6月批准成立,正科级规格。
● 残联
负责人:谢周荣
电话:(0917)4603008
● 老龄委办公室
负责人:姚贵霞
电话:(0917)4601552 |
| >>>上一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