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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性质 投诉
办件标题 职教中心侵害我家采光权和通风权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我叫姚利刚,是东南镇梁家村二组村民,今天反映职教中心对我家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事实,希望领导能过问一下这件事,并督促职教中心就如何解决问题给我一个答复。我家与陇县职教中心的西围墙相邻。2005年,我家里在与职教中心相邻的围墙外盖了两间坐东朝西的厦房,一间用作卧室,一间用作灶房。2020年,职教中心在我家盖的两间房背后,盖了一座坐西朝东的餐厅,其高度为6.3米,距离我家两间厦房后墙的水平距离不足一米,仅91公分。我家两间厦房的后檐高度为4.18米,这个餐厅严重影响了我家房屋的采光和通风,房间里面因此变得阴暗潮湿,夏天热得人待不住。另外,职教中心于2022年国庆节前后,又在这个餐厅安装了通风系统,通风设备离我父母居住的卧室不足4米,每天早中晚饭点前开启通风设备时,产生很强的噪音,特别是每天凌晨四点多开启通风设备后,会将还在睡眠中的我的父母吵醒。我父母快70岁了,每天饱受噪声困扰,这个通风设备所产生的噪音,现已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身体健康。2021年,职教中心在盖两栋六层高的教学楼时,侵害了学校围墙外的我们二组七八户村民房屋的采光权,对这些村民给予了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赔偿。我于去年冬天听说这个事之后,才知道职教中心在我家两间厦房后面不足一米的地方建餐厅,也是对我家采光权和通风权的一种侵害。我去年12月去职教中心找他们协商,学校以防疫为由不让我进入校园。我从网上查出职教中心对外电话,打通后,一位女老师说会向学校领导反映此事,之后就再无下文了。后来我在学校放寒假前,连续给他们打了三十多个电话,就是无人接听(有通话记录为证)。春节后,我又打了两次电话,还是一名女教师接的,说会向领导汇报,并要了我的联系方式,但之后又没有了下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职教中心建的这个餐厅显然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他们当初在建这个餐厅前,有没有经过城建部门的审批?有没有做环境影响评价?我本人现在的诉求,一是职教中心必须拆除掉这个违法建设的餐厅,停止对我家采光权和通风权的侵害;二是立即停止使用噪音超标的餐厅通风系统。我希望县领导能过问一下这件事,让职教中心的工作人员能来我家实地看一看,看看我反映的问题是不是事实,就如何解决问题,尽快给我一个答复,能协商解决最好。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编号 LX20230400981 提交时间 2023-04-06 20:39:1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职教中心餐厅项目建设,从立项、设计、建设、验收等工程建设手续齐全,并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存在拆除的问题。

职教中心餐厅通风系统距离西院墙还有一定距离,每天运行时间较短,运行时声音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县教体局、职教中心将会同镇村积极与你协商解决。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答复机构 县教体局  答复时间 2023-04-1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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