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承担全县供销合作社企业和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培训”等管理职能。
(三)承担全县农特产品的宣传推介。
(四)受政府委托承担化肥、农药、农用物资储备管理任务,并负责社属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组织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六)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指导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购销活动,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七)维护供销合作社及社员社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陇县南大街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46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