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综合协调、政务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罚没、收费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及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论证、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基层技术机构建设。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孔亚利 电话:0917-4609002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二)政治工作股。负责党组相关工作和市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党群、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负责人:边陇霞 电话:0917-4609010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刘娟 电话:0917-4608683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四)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调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规划,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负责有关部门和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年度抽检协调工作。
负责人:王登科 电话:0917-4607920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导镇监管部门履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督导镇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制订全县食品年度抽检方案。组织开展食品抽检工作。负责统计分析食品抽检结果及信息发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包括饮食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承担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陈小明 电话:0917-4608013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零售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药品零售、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依法处置。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现场检查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注册备案制度。承担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药品、医疗器、保健用品、化妆品年度抽检方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负责统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抽检结果及信息发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
负责人:王小彬 电话:0917-4608522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推广应用。
负责人:张举科 电话:0917-4600796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八)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组织申报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立项计划。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县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负责人:亢治成 电话:0917-4600752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九) 市场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参与相关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牵头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系统知识产权、价格收费和不正当竞争协调工作。
负责人:宋元璧 电话:0917-4608651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十)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侯怡 电话:0917-4600315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十一)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张永宏 电话:0917-4608361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二、派出机构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曹家湾市场监督管理所、固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八渡市场监督管理所、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新集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温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北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成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经济区域履行工商、质监、药监承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三、直属机构
(一)陇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稽查队、经济检查大队合署办公):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食品股抓好县城内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承担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全系统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承担县城主城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餐饮摊贩的日常监管、《许可证》核(换)前的现场核查,负责涉及县城主城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餐饮摊贩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
负责人:史会军 电话:0917-4607002 办公地址:陇县巴扎巷
(二)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开展食品领域风险检测抽验和评价性抽验工作,开展药品领域计划抽验和监督抽验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原有职能。
负责人:蔚丽英 电话:0917-4601579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
(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测任务。
负责人:王娟 电话:0917-4505603 办公地址:陇县巴扎巷
(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工作;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侯怡 电话:0917-4600315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
(五)市场主体服务中心: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扶持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负责人:宋元璧 电话:0917-4608651 办公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