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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应急管理局各股室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陇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5:58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4608003 传真:0917--4608003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起草、会务、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新闻宣传、年鉴撰写、工作总结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含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劳动工资、政府采购、节能降耗、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安全、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务督查督办、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爱国卫生、乡村振兴、“联企”招商引资等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局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群团建设工作。承担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衔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承担局党委和局机关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工作和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职称评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请(休)假管理、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备等工作。承担局系统年度职能目标任务考核管理、“评优树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法规体系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核、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承担局系统法制建设、依法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法制审核、行政应诉、提案办理、局机关法律顾问的聘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人教科、法规宣传科)。

    (二)县应急指挥中心

     股室负责人:曹莉霞

    联系电话:0917--4608029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自然灾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挥调度工作。承担县级24小时轮班应急值守、政务排班、信息汇总工作。承担事故灾害灾情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衔接驻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局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应急救援资源信息收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统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负责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救援协调管理科)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股室负责人:朱婷

    联系电话:0917--4606954  传真:0917-4606954

主要职责: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销号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治理,参与全县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三年专班办公室)

    (四) 综合减灾救援协调股

    联系电话:0917--4606270

    主要职责: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定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指导、组织承担本县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组织、协调、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防救科、市应急救援中心)

   (五)防汛抗旱和防火股

    联系方式:0917-4601208

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防汛抗旱决策保障体系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储备和调拨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洪涝和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森林防火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参与职责范围内有关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提供森林草原法律、法规、技术咨询及建议。协调推动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救预案并开展综合性演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二)陇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队主要职责规定

     一、执法一中队(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

     队长:张小芳

     联系电话:0917-4603939

承办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对接县电动车治理专班工作。承担工贸行业“互联网+监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本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执法二中队(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队长:陈素龙

    联系电话:0917-4603989

承办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停关闭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接县大气污染防治专班工作。承担非煤矿山行业“互联网+监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本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大队联合执法。负责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备战与演练工作。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备勤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地震和地质灾害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三、执法三中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队长:李秀玲

    联系电话:0917-4603959

承办县执法大队日常内务工作,负责典型执法案例上报,“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信息系统填报等。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对接县燃气专班工作。做好油气长输管线、禁毒综合监管及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本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