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陇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来源:陇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14:26

 陇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办理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和因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指导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

    ()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干警服装、警务用车管理和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负责指导各镇司法所业务工作。

    (十一)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东部商务区公安司法行政大楼二楼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46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