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雪)抗旱、防雹、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经县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防雹指挥部将视天气条件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作业工具:
站点名称 |
编号 |
所属镇村 |
作业工具 |
备注 |
石岭固定作业点 |
610327093 |
河北镇 |
高炮、火箭 |
防雹、增雨 |
郭家槽固定作业点 |
610327002 |
温水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白杨林固定作业点 |
610327003 |
新集川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峰山固定作业点 |
610327004 |
温水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米家山固定作业点 |
610327091 |
曹家湾镇 |
高炮、火箭 |
防雹、增雨 |
苏家塬固定作业点 |
610327094 |
温水镇 |
高炮、火箭 |
防雹、增雨 |
普乐塬固定作业点 |
610327008 |
东风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柳曲塬固定作业点 |
610327009 |
温水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李家沟固定作业点 |
610327010 |
固关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张家山固定作业点 |
610327092 |
天成镇 |
高炮、火箭 |
防雹、增雨 |
马家山固定作业点 |
610327012 |
东南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八渡固定作业点 |
610327013 |
八渡镇 |
高炮 |
防雹、增雨 |
气象局移动作业点 |
610327042 |
城关镇 |
火箭 |
防雹、增雨 |
三、弹体残骸影响区域:该作业点方圆10公里范围。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工具为人影高炮、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禁止群众驻留。
(二)作业中可能出现弹体残骸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残骸极可能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
(三)当地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陇县人民政府防雹指挥部联系电话:0917-4603019
陇县人民政府防雹指挥部地址:陇县陇马路13号
特此公告。
陇县人民政府防雹指挥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