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拟加分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陇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方案》和《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招聘笔试人员提交的笔试加分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确定的拟加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拟加分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加分理由 |
拟加分数 |
1 |
22400204606 |
李亚峰 |
超期服役14年,符合加分政策第三条“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规定。 |
14 |
2 |
22400204208 |
徐锐娟 |
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第一条条件规定。 |
10 |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日—9日
监督电话:0917-4609602
附件:2022年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标准和程序
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3日
附件:
2022年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
事项 |
内 容 |
加分要求 |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 |
加分条件和标准 |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加10分; |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 |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 |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 |
加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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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①项条件的应提交《2022年陇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以及相关工作证明; | |
符合第②项条件的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