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25年2月25日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党 奇同志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
免去:
郭子龙同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职务。
经2025年2月1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陈 慧同志为陇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试用期一年)。
陇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