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县举办了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惠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小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英,县政协副主席闫引娟出席活动。
活动表彰了2023年度“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参加活动的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
去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年主题,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治消费环境等工作,在全市县区成立首家消保委,培育创建省、市、县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5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69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李惠军强调,县消保委要立足自身职责,创新维权方式,提升消保维权组织维权能力,帮助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要发挥社会共治平台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帮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要加大供需对接,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引导规范,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奋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推进陇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知识手册,并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引导消费者树立消费安全意识,同时还为群众带来了精彩的文艺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