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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第001号
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苟荣梅,女,身份证号:1101081967****3744;法定监护人苟多福,男,身份证号:1101081938****3735,遗失坐落位于陇县易乾新天地小区2单元1802号不动产权属证书1本,证号为陕(2021)陇县不动产权第0003195号,房屋建筑面积85.7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地址:陇县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17-4501088
公告单位: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