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5部门联合公布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名单,全省共4个试点县,陇县成为宝鸡市唯一入选县。
近年来,陇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结合县域实际,采用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式处理模式,以镇政府驻地、千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重点“建”的基础上,突出有效“管”,做到建管并重,先后印发了《陇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和《陇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做到了规章制度建起来、污水处理设施用起来,出水水质好起来。2023年7月26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陇县顺利召开,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陇县样板。截止2023年底,全县42个行政村中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达到40.38%。
下一步,陇县将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契机,立足县情村情,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期盼,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卫生厕所改造;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