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情况
2023年12月,我县S1590499PM2.5月均浓度最高被预警。被预警热点网格(编号S1590499)面积约6平方公里,涉及陇县城关镇和东南镇,344国道城乡接合部。针对被预警热点网格区域,东南镇、城关镇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经认真摸排,对禁燃区内使用燃煤取暖的独居户、老弱病残等进行摸底,共排查119户;同时对监测点周围开展逐户排查,对排查问题及时进行劝导整改。经认真摸排,东南镇与城关镇交叉热点网格S1590499内陇县海龙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陇县军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预警原因分析
陇县召开网格整改研判会,对陇县S1590499预警原因进行研判。经深入分析,该网格为城郊网格,占陇县区域不足四分之一,位于我县城关镇和县城东南镇,城关镇建有市控空气质量站点,12月份,各项污染物指数均为优良(PM2.561μg/m3、优良天23天)。在发布预警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对县域内热点网格进行了全面排查,县大气专项办针对该问题下发督办。
经查,热点网格内15户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现违法行为。进入秋冬季以来,该区域内搭建火炉取暖现象还时有发生。经排查,30余户高龄老人使用秸秆进行烧炕取暖,导致烟尘激增,导致PM2.5值迅速升高。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网格预警反馈,陇县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神要求,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举一反三,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扎实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针对预警情况,我县积极采取行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开展联合检查,全域排查生物质禁烧、散煤燃烧,确保各辖区生物质禁烧、燃煤“清零”。加大“双替代”政策宣传落实,引导群众使用电暖气、小太阳等清洁能源取暖,尽力消除不利影响。同时,要求住建部门对辖区内施工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县交通局积极协调市属公路段按照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加大对344国道梁家村段道路清扫保洁,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