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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陇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09:0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创促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调度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建立月调度、季测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召开推进会、培训会3场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6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指导制定印发了《陇县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转发《宝鸡市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确保县镇同频共振,一体推动,对标任务,逐项抓落实,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了《陇县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察2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召开了陇县2022年度部分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法治工作述职点评大会,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健全机构,对标推进。全县抽调8名干部组成创建工作组,各镇及相关部门分别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节点推进。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材料的通知》,及时收集工作资料,并逐项核查,确保各项资料规范达标。结合“八五”普法,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法治知识,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依法行政”栏目,通过“两微一端”、集体学习、LED屏、法治文化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是市县同创,打造品牌。聚焦宝鸡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和我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任务,对照《宝鸡市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逐项按指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向全县14个单位发放了《关于配合提供宝鸡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资料的函》,收集了16项指标涉及资料。我县在宝鸡市创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动员部署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整县推行“八帮八解+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该做法入选2021年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全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我县《推行“八帮八解”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已被推荐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布上线“心聚陇·州到办”政务服务品牌,我县行政审批“三三”机制促“三新”做法获2022年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金典案例。

二、坚持依法履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124”工作法,开设了“一件事一次办”办事综窗,编制了《关于公布县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建立101个政府投资类项目和87个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台账,制定工程项目“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审批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部门审核限时办结、并联审批、“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服务制度。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印发了《中共陇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展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坚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按照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积极开展并完成首批5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做到规范审批。今年,办理各类审批事项4273件。

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创新推行“首错免责、首违不罚”清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县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对全县179户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现了智慧监管,实现了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守住、守牢、守稳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三、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2023年出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依程序向市政府、县人大进行报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清理涉及黄河流域保护规章、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66件,清理2023年5月29日前以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发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

二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年内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文件11件、合同协议5件,三资合同4519件、权责清单2487份,出具合法性说明46份,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12348热线电话咨询171件,来访咨询330件,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13台,“陇县普法”公众微信号设置“智能法律”“即时问答”模块,提供即时、便捷法律咨询服务。持续落实法律援助便民十项措施,提供法律援助161件,办理公证89件。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率先完成了全市“互联网+执法”案件报送任务,成功创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完成全省六轮次异地执法交叉检查,反馈隐患286条、重大隐患7条已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一把手”参与行政执法,查找问题、推动工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评查案卷120余份,实行一案一评查一反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对10个镇、29个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件25余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报送拟下放镇政府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关于拟下放由镇政府实施的部分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确认的函》,坚持“一镇一清单”原则,征集部门、乡镇意见,目前文旅局等11个部门拟下放部分行政执法权、9个镇拟接收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召开县级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座谈会,起草了《陇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四、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和“四无”镇创建,以精准普法和“访调对接”为重点,加大全县信访防范力度,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全县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6个,其中行业专业调委会16个,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三级”全覆盖。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四大行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红、黄、蓝“三色”预警工作机制,2023年排查矛盾纠纷1090件,调处1085件,调处率99%,落实以案定补制度,有效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标准完成行政复议办

公场所“六室”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质量长效机制,行政复议听证、调解等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行政复议质量持续提升。将调解贯穿到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县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件,依法受理14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7件经调解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案件终止,占结案总比的53%,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是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好“两委三部”工作平台,采购各类防汛、救灾物资10余种,积极争取县财政80万元对应急(防汛)物资储备进行了充实,常态化坚持对全县98部卫星电话调度工作制度,不断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类预案修订修编,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五、坚持权力约束机制,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165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50件、政协委员提案61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县长信箱”办件250件,受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6177件,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

二是大力配合司法监督。出台《关于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作机制,办理检察建议30件,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诉制度,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100%的好成绩。

三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我们成立了陇县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政务数据管理协调机制和《陇县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系统日常管理人员信息》台账。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陇县安全管理协议》《陇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及时更新政务数据资源。积极推进省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普及使用,积极推广应用“秦政通”,用户账号注册共计1935人,激活人数1926人,激活率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