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陇县档案局对陇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开展了自主验收,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予以公示,验收材料向陇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进行了报备。经形式审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共监督。
(联系人:戚志鹏 电话:0917-4601869)
陇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