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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24日拟作出2个项目批复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4 17:57:3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钛金属复合材爆破复合基地及材料库建设项目和陇县陇能便利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1024日至202410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660290

传真:0917-4602642

邮箱:bjshbjlxfj@163.com

通讯地址:陇县城关镇崇文路6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721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钛金属复合材爆破复合基地及材料库建设项目

陇县东风镇麻家台村

陕西金泰达瑞工贸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陇县东风镇麻家台村,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512万元。新建钛金属复合材爆破复合基地占地约1981平方米(2.97亩);新建材料库占地约1474.73平方米(2.211亩,含值班用房20平方米),整修道路2000米。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扬尘浓度限值;运营期:运输、爆破等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设置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定期对爆破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环评提到的各项措施和爆破相关规定作业,禁止午休和夜间工作,特殊时段按照工作安排执行,噪声控制标准应该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相关要求,爆破突发噪声判断依据,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最大声级;材料库厂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施工垃圾、废弃建材,要求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就近利用,做到废物的最大化利用,建筑垃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不合格产品拉运返厂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东风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材料库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及时清理并进行绿化及硬化;制定植被恢复方案,按照要求对项目地及周边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人为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陇县陇能便利加油站建设项目

陇县滨河路东段、社火广场以南、原东关煤场处

陇县陇能便利加油站

加油区建于站区中央,由加油岛、加油枪、罩棚组成。加油区罩棚占地面积360m2,高8m,钢网架结构。罩棚下设置税控四枪双油品加油机2台8枪。埋地油罐设于加油区,为承重罐区。罐区面积132.28m2,由东向西依次横向布置3具双层埋地汽油罐,单具容积30m3,并配套建设三次油气回收装置。配套建设一座一层框架结构站房占地面积240m2,高7m,站房一层设配电室、营业厅、办公室、储藏室、卫生间等辅助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725 m2, 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62%。

1.采用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的双层内钢外玻璃纤维罐储存汽油,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渗漏检测控制仪等监控系统,设置分区防渗。将储罐区、卸油区、加油区、化粪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除绿化带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在站区内设置一座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同时采取必要的检修、管理等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油气污染控制。配套安装卸油、储油及加油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确保正常使用。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减少储油、卸油、加油作业中非甲烷总烃气体和甲烷气体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有关要求,鼓励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错峰卸油。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结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合理优化生产区布局,产生较强噪声的设备要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并采取有效的 减振、降噪措施,严格管理出入车辆,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确保 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运营中产生的清罐残渣、废活性炭、含油吸油毡、隔油池污油、含油废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专用场所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落实“三防”措施,集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5.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储存、处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符合要求的应急事故处理池,贮存应急物资,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陇县陇能便利加油站专家意见.doc陕西金泰达瑞工贸有限公司钛金属复合材爆破复合基地及材料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