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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6:54: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结合公安中心工作,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紧紧围绕2023年度各个阶段的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灵活形式,积极主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陇县公安”、“陇县交管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及转发中省市推送的信息242余条。接收“县长信箱”留言13条,建立留言办理台账,均按照时限要求及时高效答复。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从受理、补正、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办理内容和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及时、准确、无误。2023年,县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公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融入对接县政府互联网站管理平台,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新动向。同时畅通警民交流渠道,按照“全事项、全流程、全覆盖、全公平”的工作标准,主动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对象开展电话回访,高效处置并回应网上民意、回复网友咨询。

5、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对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具体划分相关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要求强调安排。

6、“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公安局承办县政府交办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公安局承办县政府交办十六届政协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4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0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包括数量上的提升,公开范围和内容上的深化。

2、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解读形式应该更丰富。

3、依申请公开仍需加强和规范。

改进措施:

1、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加。

2、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媒体、座谈、现场宣讲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3、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业务学习,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解释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