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函〔2023〕38号)文件要求,由县畜产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全县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 1 月 10 日至 1月 16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畜产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工作站、各镇畜牧兽医站反映。
公示电话:
陇县畜产局 0917-4601609
陇县畜牧工作站 0917-4601435
陇县畜产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