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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8 11:46:58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随着夏收“大忙”结束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普遍出现反弹,部分村庄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问题尤为突出,对此群众意见较大。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即日起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抓住当前夏季大好时机,坚持“各镇主抓、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以影响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村庄“脏乱差”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通过全民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持续发力,集中攻坚,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居感。

二、工作重点

(一)从“彻底清脏”向“全面治乱”转变。严格按照“八清一改”“八不八保”目标要求,加大村庄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整理管控,对仍未清洁到位的村内塘沟和水渠,及时清理杂物和污泥,确保水面干净清澈;对仍在门前巷道堆放的柴草杂物、乱停乱放的农机具等,整齐摆置、规范停放;对乱搭乱建、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下定决心,引导群众主动拆除;对仍然乱堆乱倒垃圾,督促群众及时清理,同步做好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保障乡村环境常净长美。

(二)从“面上清洁”向“村庄周边、屋内庭院”延伸。引导农民群众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按照“美丽庭院”建设标准,规范整理庭院,实现户内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有序、院落干净整洁、院外美观大方。组织群众聚焦村镇结合部、村际联结处、渠河岸边、高架路桥下等易造成监管缺位的地区,以村边、路边、渠边、河边为重点,把村庄面上大扫除、大清洁向村庄周边延伸,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排查,全面清理垃圾杂物,彻底清除整治死角盲点,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

(三)从“环境整治”向“村庄美化”升级。以打造生态美丽乡村为重点,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水平,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升级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发展乡村绿色产业、休闲旅游、庭院经济等有机结合,鼓励农民群众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等,既美化环境、又促进增收,进一步彰显村庄清洁行动实效。

三、主要任务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要突出抓好十项整治任务:

1、整治杂物堆。重点对农房周边、道路两侧的杂物(暂时用不上的生活用品,农用器具,可回收塑料、纸箱等)乱丢乱放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督促打扫干净、摆放整齐,条件允许的要堆放在设置的固定集中堆放点。

2、整治秸秆木料堆。重点对农房周边、道路两侧的随意堆放的秸秆、木料、木板进行清理,有二次使用价值的要摆放整齐,特别是搞大拆大建的村庄,在安全前提下,要规划好场所用于堆放大量秸秆、木料等。 

3、整治残垣断壁。重点对空心村、老旧落后村残垣断壁进行清理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有历史价值、意义的尽量改造修复,没有价值的以及改造不了的尽量拆除到位,确实难以拆除的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整治粪污污染。进一步清理拆除停用的旱厕,完成新改户厕的老旧旱厕必须拆除,动员群众拆除废弃猪牛栏、废弃鸡舍,有养殖需求的要科学规划建设猪牛栏、鸡舍,坚决治理粪污乱堆乱倒问题,避免造成畜禽养殖污染。

5、整治建筑垃圾。重点清理农村房屋周边、道路两侧、空地偷倒的建筑垃圾,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监管,条件允许的要设立围挡,完工后要及时清理积存的建筑垃圾,剩余砂石要及时处理,避免成为新的垃圾。

6、整治农药化肥废弃垃圾。夏季高温容易滋生蚊虫蛇蚁等虫害,也是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快速成长期,农药化肥使用明显增多。要及时清理农药瓶、化肥袋等废弃垃圾及有害垃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选择科学合理的防虫、施肥方式,有效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

7、整治生活垃圾。整治水面垃圾重点对水塘、水渠、水沟上、河面上的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定期清理淤泥,条件允许的要进行水下垃圾的清理,同时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强化水质保障。整治林带垃圾重点对公路沿线、广场游园林带绿篱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卫生死角。

8、整治小广告。重点对农村建筑立面、围墙围栏、门、窗、电杆、楼道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清除,选取适当显著位置、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特别注意农村公共场所小广告的清理,要定期安排人员巡查、清理,避免形成“牛皮癣”。

9、整治集镇秩序。主要是整治街道环境卫生,做到集镇街道、农贸市场无暴露垃圾、无垃圾堆积、无废品收购堆积物、无卫生死角、无污水臭水横流。整治集镇秩序,做到集镇街道无店外占道经营、无货物堆积,规范集镇街道、村内主干道废品收购、车辆(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四溢乱泼乱倒行为。

10、禁止秸秆焚烧。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引导,加强巡查监督,严禁出现秸秆(杂草等)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的重大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一线总指挥的职责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查和指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干部驻村责任制,强化工作队伍,加强镇、村、组三级日常巡查,避免走过场、喊口号、做样子。

2、强化宣传,深入发动。全县各级把思想发动、营造氛围作为抓好村庄清洁夏季攻坚月行动的切入点,组织县镇村干部、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册、微信群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不厌其烦讲道理,耐心细致做工作,扩大宣传面,提升影响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月行动。

3迅速行动,推进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拿出过硬举措,调动积极因素,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每周五开展捡拾垃圾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垃圾清理和保洁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上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实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评估通报“三个常态化”,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对行动慢、成效差、问题多的镇、村将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县人居办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督查检查、加大问题交办督办力度,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