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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陇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04 09:07: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宝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宝鸡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宝乡振发〔2023〕27号)要求和有关会议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求,充分认识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动员镇村工作力量,扎实落实全省“2531”工作思路,对全县所有农户开展集中式、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有致贫返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强化精准帮扶;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防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致贫返贫风险或突发严重困难的,重新识别认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认真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实事求是消除风险;主动发现并解决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到效果突出,切实防止致贫返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范围及对象

区域范围:全县104个行政村。

对象范围:各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包含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原则上以农村户籍人口为准,并根据实际将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以及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共同纳入排查。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家庭有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口、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或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农户;通过“陕西农户一码通”自主申报家庭困难的农户;全部脱贫户,特别是2022年人均纯收入较上年无变化或下降的户;全部监测对象,特别是消除风险后再次纳入的监测对象。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以户为单位,全面排查农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以及农村地区饮水、用电、道路等公共设施情况。重点查看农户家庭用水水质是否达标、水量是否充足、供水是否稳定,季节性缺水问题是否有效解决,饮水工程管护是否到位,群众反映的用水问题是否及时回应、有效解决;住房是否安全或有安全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安置是否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是否参加,尤其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是否有脱保情况,医保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医疗保障服务是否到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是否有失学辍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特殊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建立详细工作台账,提出改进提升措施和工作要求,督促镇村和相关部门落实好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二)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2023年全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按7300元执行,对已出现致贫返贫风险因素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同时,根据《工作指南》要求,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摸清农户收入,以及刚性支出和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镇村力量集中排查的同时,充分运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实效。对有致贫返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排查梳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和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四)排查核实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为“风险消除”的所有监测对象(含自然消除),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全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措施是否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

(五)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情况。根据中省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六)排查农户收入情况。按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常态化收入监测管理要求,各镇村要根据《工作指南》,对监测范围收入低于7300元的无风险的农户,要建立收入增长电子台账,研判备案未纳入原由,持续跟踪关注,严防风险发生;对监测范围收入低于10000元和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的农户,要建立收入帮扶台账,持续落实各项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想方设法提高农户收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致贫返贫风险。

(七)排查其他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乡振组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八)核实核准更新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以镇为单位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报省乡村振兴局,省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报备申请操作(见附件2、3、4)。各镇要倒排工序,细化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规定,及时核实核准更新监测对象数据信息,严格履行好录入审核管理责任。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培训(4月底前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镇要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动员安排会议,制定镇级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村级入户排查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核查(5月底前完成)。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加强指导,各镇具体负责,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网格员、信息员等工作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确保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全面逐项完成排查任务。同时,结合“三个年”活动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工作要求,统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防止返贫监测政策“明白纸”宣传发放工作要求,“五位一体”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高质量完成集中全面排查。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结束后,由县乡村振兴局指导各镇进行信息录入。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把关”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需要开展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各镇应于5月26日前完成问题清单整理收集,并以正式文件上报。6月1日至3日各镇完成信息集中录入;6月4日至5日县级开展数据自查审核,将发现的疑似问题数据下发各镇核实修正;6月6日至8日,市级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县;6月9日至10日,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镇开展信息核查补正。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镇全面总结集中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围绕监测对象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集中排查工作专项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核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牵头作用,精心组织动员培训,负责开展督促指导和调度抽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对镇村发出工作提醒,突出问题要跟踪督办,帮助镇村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遇到的重要事项,收集汇总后报市乡村振兴局统一研究。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参与,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精心组织,细致排查,精准帮扶,切实解决排查发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协同推进排查。各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用好“一户一码”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两张“明白纸”,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加强部门协作,县乡村振兴局应及时与行业部门共享信息、对接数据,做好信息比对、风险筛查、风险研判等工作。要积极借助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避免重复填表报数,提高排查实效。要发挥好“12317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核查处理问题线索,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三)用好机制效能,强化统筹调度。集中排查要结合常态化走访排查、督帮、政策宣传等常规重点工作,统筹开展、一体推进。各镇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县乡村振兴局。要注重总结提升,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中省乡村振兴部门将对各地进行调度并组织开展第三方抽查,对工作进展较慢、工作质量较差的开展实地调研,市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实行周分析通报、半月调度、适时提醒、督导暗访和总结评比等制度,对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问题多的通报批评,工作情况纳入巩固衔接日常考核。同时,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综合评比、通报排名。镇务必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上报本工作进度(见附件1)。

    (四)夯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成效。各镇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深入研究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工作指南,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工作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等发现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切实举措,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发现的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漠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将严肃通报追责,确保集中排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