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瓦房沟尾矿库实施了闭库治理,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7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复核,验收组认为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瓦房沟尾矿库闭库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达到闭库销号条件,同意闭库销号。
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瓦房沟尾矿库闭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使用和安全监管,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特此公告
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