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处非办通知,广东省“团贷网”非法集资案件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请我县集资参与人按照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有关要求,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月22日通过微信小程序“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服务-团贷网案核损平台)进行损失核对,积极配合信息收集核实工作,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拨打0769-22999850咨询。
联系人:广东省处非办 黄 义 电话:020-83135150
广东省处非办 吴伟豪 电话:020-83135305
东莞市处非办 吴 伟 电话:0769-22832312
东莞市处非办 卢浩详 电话:0769-22832311
宝鸡市处非办 芮玲玲 电话:0917-3262303
陇县处非办 卫磊磊 电话:0917-4605391
附件: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docx
陇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