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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1 15:38:4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医保、财政、税务、教育、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宝医保发〔202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重要性

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推进依法参保缴费和全民医保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公安局、统计局、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陇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县医保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参保缴费期间的日常协调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压实责任,统一步调,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各方责任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宝政发〔2019〕23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参保形式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推进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全员参保模式,是实施全民医保计划的总抓手,是维护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健运行的基础工程;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医保,既是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个人应尽的义务。各镇党委、政府要精心安排部署,立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做好参保缴费组织实施工作,核查核对辖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落实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全员参保为管理原则的工作机制,夯实镇村参保责任,确保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实现全覆盖;要通过镇村采集新增、变更参保人信息,多层级做好集中缴费期医保参保信息处置工作。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政策制定、待遇保障和经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解释;要明确各类特殊群体参保资助标准,做好权益记录;要做好全县参保数据库管理,指导各镇完善参保信息,做好新参保、变更参保人信息的维护工作,方便群众借助“互联网+医保”,应用各大银行、税务、微信、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实现医保缴费“居家办”“移动办”“不见面办”;要发挥县医保经办中心、镇医保服务中心、村医保服务站三级服务阵地功能,建立服务网络,强化户籍属地服务和参保管理,采取一站式服务,规范参保信息村采集、镇汇总登记、县镇联动维护上网的工作流程,做好参保政策落实、参保进度统计、医保信息更改。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做好缴费人口基础数据下传上送和缴费统计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协同医保部门联系镇、村、社区工作,按时足额征收个人应缴费款;要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系统,实现参保人缴费信息的便捷传递和共享,做好征收政策维护,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县财政局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经费保障,落实特殊人群参保资助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县民政局要向税务局、医保局核实并提供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年度内动态调整身份人员信息。县乡村振兴局要核实并向税务局、医保局提供全县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年度内动态调整身份人员信息。县教体局要积极督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中学校做好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并要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做细做实以家庭为单位的整户全员参保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将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考核评估。县卫健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纳管对象的政策落实。县公安局、统计局要配合做好死亡、新增人口的信息核查统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做好参保缴费“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参保缴费配合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医保、税务部门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沟通,优化缴费服务,方便群众缴费参保。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通力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

县政府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税务征缴、部门协同、镇村联动、驻村工作队包抓到户到人”的责任机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镇村(社区)“多网合一”优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民生事务服务内容,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机制。各镇要聚焦社区、村户“网格化”管理,强化对村、社区的考核,压实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全员参保责任,卡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行“日统计、周通报”制度,实现参保缴费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税务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单位参与,开展专项督查和排名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按期完成参保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组织以及各医药机构要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群众性工作,主动上门,组织群众积极缴费参保,杜绝选择性参保。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国家依法参保和全民医保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参保缴费宣传工作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街巷、进小区、进家庭“八进”活动,帮助城乡居民熟悉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巩固拓展参保缴费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