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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4 08:49:21 浏览次数: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做好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更高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陇县样板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陇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长: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委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果业服务中心、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各项决策部署。②研究编制实施创建规划和计划,统筹推进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③统筹创建间督导、考核、评估、检查等工作。④组织开展创建重大问题、重要课题调查研究。⑤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安排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

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程保卫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闫君、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曹世平、河北镇副镇长田佳鑫(专职副主任)

      员:相关镇和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统筹协调,促进县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落实。研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项目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及其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总结等各类综合材料;负责信息上报、对外宣传等工作;⑥调查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难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推进。⑦督促、指导、检查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镇工作落实。协调做好镇、部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负责领导小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