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做好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更高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陇县样板,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陇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组 长: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果业服务中心、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各项决策部署。②研究编制实施创建规划和计划,统筹推进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③统筹创建期间督导、考核、评估、检查等工作。④组织开展创建重大问题、重要课题调查研究。⑤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安排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
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程保卫
副 主 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闫斌君、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曹世平、河北镇副镇长田佳鑫(专职副主任)
成 员:相关镇和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①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②统筹协调,促进县级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落实。③研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项目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④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及其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总结等各类综合材料;负责信息上报、对外宣传等工作;⑥调查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难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推进。⑦督促、指导、检查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镇工作落实。⑧协调做好镇、部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⑨负责领导小组财务管理工作。⑩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7日